各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6月批次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就2026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符合毕业和学位申请条件的在读研究生;
(二)已毕业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学位(毕业)申请
(一)学生申请
1.学位申请人(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学位申请。操作:点击【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选择6月学位授予(毕业)批次——发起学位申请】。
认真填写学位论文信息、在校期间发表论文、专利、著作等学位成果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学位论文、学位成果证明材料)。
2.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需自行前往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以及《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一览表》。
3.暂未取得符合要求的学位成果的申请人可先提交申请,在学院完成审核前,通过当前审核人退回修改完善。未在2026年3月1日前发起申请者,本批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4.已达到毕业年限但未取得符合要求的学位成果的申请人,可根据《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办法(修订)》等规定,申请学位论文送5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达到3A2B(含)及以上者,可继续参加答辩、毕业和学位授予等后续环节。
注意事项:
(1)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论文类型、论文选题来源及保密级别等信息是论文评审的关键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与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一致。
(2)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文档中所有涉及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均须隐去。
(3)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文档须符合《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修订)》《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摘要模板》或所属专业教指委的要求。
(4)“平台”中科研成果信息必须仔细填写并上传相应附件。原则上被 SCI、SSCI、CSSCI、CSCD、北大核心等收录的正式发表的论文均需提交图书馆科技查新报告;可以使用录用论文申请学位的学科需提交正式录用证明(含录用通知书、版面费收据、文章复印件等),经导师审核并签署《海南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承诺书》后,方可用于申请学位。
(二)信息核对
6月批次的申请人应在2026年3月9日前认真核对以下个人基本信息 :
1.学校“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个人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毕业生图像信息和个人学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同时确保学信网与学校“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的信息一致。
3.应着重核对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毕业学历(学位)照片、学号、姓名、性别、学院、专业、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入学日期、毕业日期、学制、个人联系方式等。如发现信息缺失或错误,应及时向学院反馈。
4.如因学生个人(无学历照片或学历照片不合标准等)未能及时修改造成信息有误,导致毕业(学位)证书签发或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注册信息不及时等问题,由学生个人承担责任。
三、毕业资格审核
(一)2026年3月4日前,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附件6-2(包括论文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第一页)、科技查新报告、其他在读期间取得的学术或实践成果、其他需要审核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二)2026年3月5日前,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信息、学位成果信息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仔细审核。
(三)2026年3月4-6日前,学院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对申请人的毕业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为学生是否已满足毕业条件,其中包括课程及学分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开题和中期)、学术活动完成情况、缴纳学费住宿费情况及其他情况。
(四)2026年3月7日前,学院将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前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送审类型(3或5)、学位论文信息、学位成果信息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仔细审核。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又不选择申请送审5位专家的学位申请人,不予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者,本次不予送审;导师务必严格审核学生提交送审类型、学位论文信息、学位成果信息及相关附件,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中不得出现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和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学院在2026年3月23日前组织完成预答辩工作。
各学科预答辩安排
序号 | 学科专业 | 学生类型 | 预答辩时间 |
1 | 120200工商管理学 | 博士 | 3月14日 |
2 | 120203旅游管理 | 学硕 | 3月15日 |
3 | 125400旅游管理MTA | 全日制专硕 | 3月21日 |
4 | 125400旅游管理MTA | 非全日制专硕 | 3月22日 |
5 | 125200公共管理学 | 学硕 | 3月14日 |
6 | 125200公共管理MPA | 全日制专硕 | 3月22日 |
7 | 125200公共管理MPA | 非全日制专硕 | 3月21日 |
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在论文送审前都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检测的申请及审核等相关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完成。2026年4月2日前,学生在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包括论文摘要、word版学位论文、PDF版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及送审。2026年4月5日前,学院完成论文检测及检测结果的导入等工作。具体标准及处理办法详见《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规定(修订)》。首次检测结果在导师认定范围内的学位申请人需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认定表》,经导师审核签字确认后,提交学院修改检测结果。
五、学位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评审严格执行双向匿名评审,具体规定和要求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办法(修订)》(海大党政办〔2024〕14 号)执行。特别要求:学位论文中所有涉及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均不得出现在学位论文双向匿名评审的相关材料中。送审论文版本均从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下载学术不端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学院6月批次论文送审工作在2026年4月6日前完成,5月6日前反馈评审结果。
学位论文评审分校级和院级两类。校级指利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智能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对以下三类学位论文送审:(1)博士学位论文;(2)申请提前毕业(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3)指定或追加抽查的学位论文。除上述三类论文外,其余学位论文进行院级评审。
申请提前毕业(答辩)和学位成果条件未达标的学位申请人,其学位论文送5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所有参加评审的学位论文必须符合《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修订)》要求。
六、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于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范(修订)》(海大党政办〔2025〕24号)执行,并于答辩前3天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答辩安排及发布答辩公告。
各学科答辩安排
序号 | 学科专业 | 学生类型 | 答辩时间 |
1 | 120200工商管理学 | 博士 | 5月15日 |
2 | 120203旅游管理 | 学硕 | 5月19日 |
3 | 125400旅游管理MTA | 全日制专硕 | 5月16日 |
4 | 125400旅游管理MTA | 非全日制专硕 | 5月17日 |
5 | 125200公共管理学 | 学硕 | 5月15日 |
6 | 125200公共管理MPA | 全日制专硕 | 5月17日 |
7 | 125200公共管理MPA | 非全日制专硕 | 5月16日 |
七、归档材料提交及学位资格审核
(一)学位论文归档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在提交授予学位申请前提交至“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并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院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于2026年5月29日前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传和确认检测结果。每篇论文原则上仅检测1次,检测合格方可申请学位。
1.学生提交归档论文(学位申请)
提交时间:2026年5月25日前。
学位申请人(含已毕业暂未获学位研究生)须于5月25日前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论文归档”发起学位论文归档。
在读研究生还需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研究生培养手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等其他归档材料,打印后签署本人及导师姓名,提交培养单位(相关操作步骤学院后续通知)。
注意事项:
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中录入学位论文归档信息和科研成果信息,确保论文题目、研究方向、中文关键词、论文类型、论文选题来源、滞后发布年限、论文结束时间(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签署年限和日期)等信息与实际论文一致。如因学位申请人未能及时修改造成信息有误,导致学位授予信息报送有误等问题,由学位申请人承担责任。
2.归档审核(学位资格审核)
导师需在2026年5月26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学位管理——归档管理——归档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信息、学位成果信息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仔细审核。
导师务必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归档信息,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学生、导师报送的材料中不得出现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和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5月29日前,学院对审核通过的归档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每篇论文原则上仅检测1次,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后续学位授予程序。
八、其他
(一)提交材料
2026年6月5日前,学位申请人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至学院:
1.正式版学位论文(含“海南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签名页),博士4本,硕士3本。
2.培养手册一式两份。
3.毕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4.论文评阅书一式两份(纸质版)。
5.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简况表(纸质版)。
6.学位申请科研成果复印件(纸质版和电子版PDF)。
(二)毕业及学位授予
6月批次的学位申请人应在2026年6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学位管理——我的论文学位数据上报】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学位信息等。
学院将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毕业名单确认(核对名单是否有误或遗漏)。学院预计在6月5日前召开6月批次学位审议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申请材料。协同中心预计在6月5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完成相应学生的学位信息上报审核及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校预计6月中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注:以上时间节点为暂定计划,具体工作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附件:相关文件及表格
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