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关于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南大学章程》《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海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中关于学位申请年限的相关要求,学校依法依规对将达到最长学位申请年限的研究生开展学位预警工作。
我院毕业满两年且即将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硕士5年),但仍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有2名同学:
1. 王冕,学号:20120203210017
2. 张超平,学号:20120203210025
以上2名同学应于 2025 年8月31日前提出学位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若研究生未能于 8 月 31 日前提交学位申请,或虽提交学位申请但未通过审核,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不受理学位申请或不授予学位的决定。
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7月3日